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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湘建价协〔2008〕09号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以及湖南省建设
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执业资格年检和续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作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建价办[2002]第00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执业资格年检和续期注册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执业资格年检和续期注册对象及要求
1、所有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均应参加本次继续教育。
2、凡注册有效期已满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需继续执业的,均需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延续注册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建价资[2008]07号)有关规定办理。
3、凡个人执业专用章有效期至2008年底到期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根据属地原则,省直单位请于2008年12月8日—12月31日期间来省造价协会换发新章,并交回原个人执业专用章,过期不予办理;市、州所属单位在市、州造价协会(站)办理,具体办理时间由各市、州造价协会(站)自定。
4、2002年初始注册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应进行续期注册,并提交续期注册申请表(在www.hnccic.com网站中的湖南省造价师注册申请表中下载)一份;
2003年至2005年初始注册的湖南省造价工程师应进行执业年检,并提交年检申请表(在www.hnccic.com网站中的湖南省造价师注册申请表中下载)一份。进行续期注册或执业年检的人员都需将注册证书和继续教育合格证缩小复印,贴在申请表的填表说明处。各市、州人员资料报各市、州造价管理协会(站),报送时间由各市、州确定,省管单位人员资料及各市、州造价协会(站)报送我会的时间为2008年11月17日—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继续教育的方式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造价工程师,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我会将分两种形式来开展2008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造价工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自行选择下述两种形式中的一种。
1、网上继续教育;
2、集中面授。
三、报名时间
请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在2008年8月31日前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继续教育”栏目进行报名,并自行选择继续教育形式,以便我会进行组织准备工作。
四、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和标准,统一收费。学习有关费用为500元(含培训费和资料费),个人会费200元。
2、集中面授学员在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3、网上培训和集中面授的学员均可通过转帐或者汇款,集中面授的学员,可在培训现场交费。为了减少广大学员现场报名时间,希望尽量采取银行转帐或汇款方式。
4、银行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雨花支行
银行账号:18070201040000886
五、网上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1、时间: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止;
2、缴费方式:转帐或者汇款;
3、网上继续教育软件的选用。
为提高造价从业人员的计算机水平,推广信息化建设工作,回馈和服务会员,我会对要求进行网上继续教育但目前没有睿特造价管理软件的人员予以发放该软件。需要软件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人员,请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08继续教育”栏内进行申请,经我会审核并在收到继续教育培训费后,将连同书面资料一起寄送给使用人员。因软件数量有限,需要软件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尽快申请。
4、网上继续教育操作流程将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08继续教育”栏目公示。
5、如对网上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需予咨询的,可致电:
0731-5657258
13469462111 15974256688 杨旭东 张景阳
六、集中面授事项
集中面授时间初步确定在2008年10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七、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此次继续教育、延续注册、年检和续期注册工作量大,涉及人员多,请大家予以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时进行相关工作。如有不清楚之处,可和我会联系。
联 系 人:王健 罗娟 宾丽琴
咨询电话:0731-5588252 5657473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八年七月四日 |